关于贯彻《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黑龙江省实施方案》的办法
为加大救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力度,进一步满足广大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努力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黑龙江省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受助对象与受助地区
受助对象为全市城乡有康复需求且贫困的残疾人,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区、县(市)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农村领取社会救济金的残疾人优先资助。受助地区为8区11县(市)。
二、资助范围
配发用品用具;装配普及型大腿假肢;购置配发助听器、电池及制作耳膜,补贴聋儿进行康复训练;为城市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培训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发放基层残疾人康复系列丛书及宣传品。
三、组织机构与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市残联成立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领导小组。成立单位有: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康复部。
主 任:邵世军
副主任:
成 员:
(二)责任分工
各区、县(市)残联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彩票工作办公室。市残联负责制定全市的项目实施办法;落实项目责任制,做好项目审批和检查验收工作;区、县(市)残联负责做好项目的申报、执行和统计报表工作。
(三)项目实施
1、市残联根据省残联下达的任务制定全市的项目实施办法;区、县(市)残联根据本地所承担的任务制定相应的措施。
2、各区、县(市)残联要按照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各项康复项目实施办法,确定的条件和要求,确认受助对象,并填写相应的项目登记表逐级上报。
3、为加强项目实施的规范化管理执行中的透明度,各区、县(市)残联在执行项目中,要按要求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和存档工作,将有关表格的内容和数据等逐级汇总于每年12月前。省《国彩项目》办。
4、市残联将定期抽查各区、县(市)残联和项目执行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区、县(市)残联每年要向市残联递交项目执行报告;各区、县(市)残联上年度项目执行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区、县(市)残联每年要向市残联递交项目执行报告;各区、县(市)残联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项目分配和设备、器具配发的重要依据。
四、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实施,要与《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相结合。
(一)各区、县(市)残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同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保证各类设备、器具和资金发挥最大效能,要建立公示制度,公布咨询举报监督电话,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各区、县(市)残联要积极采取地方配套经费,将摸底调查、组织病源、协调工作等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内,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的,上报残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减少下年度资助额度或暂停《国彩项目》在当地的实施。
(三)各区、县(市)残联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国彩项目》的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标准各审请办法。各区、县(市残联也可通过简报声像等形式,及时向哈市级残联反映项目进行展示及典型经验,并上报省《国彩项目》办公室。
各区、县(市)残联要以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的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救助贫困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而努力工作。
附件:
1、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项目受助对象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2、贫困残疾人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项目受助对象、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3、贫困残疾人康复项目受助对象,资助机关: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4、专项彩票公益金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受助社区条件、资助标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5、专项彩票公益金培训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及普及康复知识工作的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项目受助对象、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一、受助对象
该项目与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康复任务目标相结合,优先资助处于本地区贫线以下的残疾人和处于学习,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
有能力,有积极性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的定点机构(医院、眼镜店、盲校)和残疾人康复机构。
二、职责分工
各区、县(市)残联要按项目要求在当地做好筛查、登记、存档、上报工作做好 运输和发放工作,收集要反馈配发产生质量和使用效果。
定点低视力康复机构要尽职尽责,为贫困低视力者提供检查、验光、训练指导、康复咨询、登记等服务工作,为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发助视器。
三、工作流程
(一)城乡(镇)残联(麻风畸残者由麻风病院〈村〉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用品用具配发申请表》,街乡(镇)残联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区、县(市)残联逐级,批准。
(二)各区、县(市)残联汇总《用品用具配发申请后,填写〈〈用品用具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逐级上报至省残联。
(三)各区、县(市)残联填写〈〈用品用具配发汇总表〉并逐级报至省残联。
(四)所有领取配发产品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要在〈用品用具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由配发机构存档。
附表:
1、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需求统计表。
2、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配发用品用具项目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
3、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项目统一 用品用具配发汇总表。
贫困残疾人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项目受助对象资标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一、受助对象
受助对象为残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大腿缺肢者。各区、县(市)残联要求优先安排没有装配过假肢或已装配假肢年久失修,迫切需要更换的残疾人和处于学习、劳动年龄的残疾人。残肢长度最短不少于10厘米;髋关节屈仲有力、活动正常;截肢者双上肢和健侧下肢功能基本正常。
二、资助安排
中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办承担每例大腿骨骼式的成本1300元,并为每例补贴200元,用于病源筹查, 残疾人假肢装配补贴及装配所适应性训练等。
三、职责分工
各区、县(市)残联要按照相关要求,筛选符合条件并确定处于贫困状态的大腿缺肢者;开展病源筛查、假肢制作。装配后训练和评估,定期回访及登记工作;按规定填写、保存和上级项目用表等档案资料。
四、工作流程
由街、乡(镇)残联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专项彩票公益金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项目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再由街、乡(镇)残联签署意见,报区、县(市)及哈市残联批准。区、县(市)残联负责填写《专项彩票公益金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筛查汇总表》,提供给就近的定点装配站,以备进一步筛查确定装配对象。
附表:
1、贫困残疾人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 筛查汇总表。
2、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普及型大腿假肢装配项目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
贫困残疾聋儿康复项目受助对象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一、受助对象
在各级各类聋儿康复机构中接受康复训练的贫困聋儿及因贫困无法进入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聋儿。
二、资助标准
为每个受助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资助 为人均880元。其中,双耳未配戴助听器的聋儿,配发耳背模拟助听器工具;单耳未配戴助听器的聋儿,配发耳背式编程助听器1只。
每年为受助聋儿配发电池;每年为受助聋儿制作耳模。
每年为受助聋儿补贴康复训练经费为600元。其中,在各级各类聋儿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聋儿的补贴费用包括:教材费、助听器检测评估费、教具制作及更新耗材费、聋儿食宿费等;因贫困无法进入机构,在家庭进行康复训练聋儿的补贴费用包括:家庭训练指导教材费、家长集中培训费、助听器检测评估费、教具制作及更新耗材费、家庭指导交通补贴等。优先考虑为接受助听器救助的聋儿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三、各区、县(市)残联要协助聋儿康复机构做好受助聋儿筛查工作;开展贫困聋儿康复训练;为受助聋儿建立个人康复档案;按要求填写、上报《贫困聋人受助登记表》;按要求使用康复训练补贴经费和耳模制作经费。
四、工作流程
由街、乡(镇)残联根据筛查情况,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聋儿家长,并由其家长提出申请,填写《审批及受助登记表》,再由所在区、县(市)残联审核、批准后,根据统一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原则进行编号,报上一级残联备案。
受助聋儿所在区、县(市)残联会同有条件的聋儿康复机构,根据受助聋儿的听力损失程度提出拟配发助听器的技术参数和数量。
各区、县(市)残联要安排受助聋儿就近接受康复训练;对确因贫困无法进入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聋儿,由受助聋儿所在区、县(市)的聋儿康复机构做好家长培训、家庭训练指导和教材教具配发等工作。
受助聋儿所在区、县(市)的残联会同聋儿康复机构填写《贫困聋儿受助登记表》,并根据统一的编号,报到省残联,由省残联核拨康复训练和耳模制作经费。受助聋儿的区、县(市)残联康复训练机构和承担耳模制作任务的聋儿康复机构,如实填报康复训练和耳模制作记录及经费使用情况,上报至省残联并做好账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各区、县(市)残联会同聋儿康复机构要建立助听器验配后的回访制度,为每名受助聋儿参阅。回访档案,并采用电话、信函、入户等方式定期进行回访,填写“回访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
各区、县(市)残联会同聋儿康复机构要为受助聋儿建立个人受助档案。内容包括:各种表格、教学计划、训练记录,听觉语言评估情况,家庭训练指导记录,康复训练补贴经费使用情况记录等。并按年低保存备查。
附表:
1、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工作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
2、受助情况
3、回访情况
专项彩票公益金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受助社区条件资助工作 职责分工 工作流程
一、受助社区条件
街道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社区残疾人组织健全,辖区残疾人低数清楚;残疾人相对集中又缺乏康复训练器具;社区内的受助服务机构拥有40平方米以上训练场地和未(兼)职康复员,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持续的康复训练与服务,例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光计划活动室、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等。社区康复训练器具的配发与《康复训练与服务“十五”实施方案》任务,主要投入拥有专项经费匹配的市辖区,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资助标准
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以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为主,兼顾其它类别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需求,选择最基本的、安全实用的、易于操作 质优价廉的训练器具予以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区按1、5万标准配发训练器具。
三、职责分工
市残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所辖区残联,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争取财政经费的投入,组织人员对项目社区进行服务指导,统计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及上报本地项目数据库数据。
区残联选择符合条件、对残疾人康复工作重视,有项目执行能力,在当地残疾人康复训练专服务工作中能起到示范作用,且肢体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予以配备,并且与受助社区服务机构签定协议,保证其按要求承担指定残疾人康复工作;区残联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执行;根据辖区内残疾人康复训练的实践要求,提出所需康复的训练器具种类,组织人员对项目社区训练器具的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并进行服务指导,掌握残疾人受益情况。
受助项目社区要对受助社区服务机构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十五”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评估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制度;指定专(兼)职康复员;对配发的康复训练器具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造册,维护保养,监管和反馈产品质量;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建档立卡。组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保证康复训练器具的使用效率。
四、工作流程
项目市辖区残联按照省残联下达的指标,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社区,填写《项目社区审批表》和《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康复训练器具需求申报表》,由省、市残联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考察、审核汇总后,报送中国残联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审核,由中国残联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中国残联项目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并与中标厂家签字寄发,安装康复训练器具供货合同,由厂家将训练器具直接寄发到项目社区,并负责安装和使用指导。试用合格后,项目社区负责人填写《社区康复训练器具验收清单》(一试两份),由项目市辖区残联办后,上报到省残联1份,另一份由厂家保存,作为与中国残联结算经费的依据。
项目社区应当采取在社区受助机构集中使用或家庭租供等方式,组织、指导各类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并提供康复服务,不断提高康复训练器具使用效率,建立规范化的康复服务档案。
市残联康复部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对市辖区和项目社区训练器具的配发、安装、使用及残疾人受益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省残联对项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附表:
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社区配发康复训练器具项目审批及受助情况登记表。
专项彩票公益金培训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及普及康复知识项目、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流程
一、 项目内容
选择适合社区和家庭使用;基层残疾人康复条例丛书,康复知识宣传品,推动康复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培训,使社区康复员掌握残疾与康复的基本知识,康复训练基本技术、康复训练器具适用对象及使用方法及在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基本指能。
二、 职责分工
项目市辖区残联选派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热爱残疾人康复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医学知识基础的一线工作人员作为培训对象,并与其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服务期限,确保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在日后一定时期内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项目市辖区残联做好基层残疾人康复系列丛书和康复知识宣传品的使用,宣传、普及、发放和登记等工作。
三、工作流程
项目市辖区残联要选派一线康复人员参加国家举办的培训班;普及康复知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康复知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