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哈财综[2008]148号)文件精神, 5月6日,市残联、市地税、市财政局三家在金桥宾馆联合举办了2008年全市保障金征缴培训工作会议。参加这次会议的领导有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国铮、市残联副理事长孙凤龙、市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杨时雨、市地税社保局副局长沈淑平、市财政局综合处副处长于继东及各区、县(市)财政局、地税局、残联的主管保障金征收的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同志,共130人参加了培训会议。
会上,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保障金科科长李树华、市地税局社保局社保科科长王少川、刘伟、市财政局综合处赵滨芬分别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认定、地税代征、征收软件的使用及直缴方式、票据领购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南岗区、香坊区和阿城区地税局规费科干部分别交流了2007年保障金征缴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市地税社保局副局长沈淑平做了讲话,她要求各地税分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有计划的分解任务,科学合理分配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力争达到应收尽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最后,市残联副理事长孙凤龙做了讲话,他说:今年是市残联委托市地税局统一代征区、县(市)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保障金的第一年。各区、县(市)要在认定工作上下功夫,把基础打好,使征缴工作走上规范化。各地可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少走弯路,同时,他对残联干部也提出要求,要求残联干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将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者队伍建成一支懂业务、讲政策、树形象的文明执法队伍。他对2008年残疾人保障金收缴工作充满了信心,希望通过财政、税务、残联的共同努力,使2008年残疾人保障金收缴工作在2007年的基础上实现新的跨越与突破。
会后,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这是一次有力推动基层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高效务实的会议。回去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200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工作。 |